自组织理论框架下司法热点事件的实证分析
热点事件的演化在本质上是一个系统自组织过程,违背自组织规律的应对举措不仅无助于按照事件真相重塑共识,还可能进一步引发司法公信力受损的危情.为消除热点事件演化过程中自组织耗散结构对司法公信力的负面影响,可采取的主要应对举措是:在优势性意见形成之前,第一时间公布所掌握的全部信息,引导社会认知朝有利于真相发现的方向发展;在即将演化出优势性意见的临界状态下,司法机关可采取“环境参量”宏观控制的方式防范随机性事件的负面影响;在优势性意见与客观事实不相符的情况下,应选择能够有效消除社会公众疑虑的方式公开信息;正确对待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的关系,争取在事件真相发现方面与社会公众形成良性的竞争与协同.
热点事件、自组织理论、耗散结构、司法公信力
此文为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的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度审判理论重大课题《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路径和实现方式研究》立项号:2013SP007的中期成果.
2015-01-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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