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容忍”政策下环境污染犯罪的司法适用
一、问题的提出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上通过的《人类环境宣言》提出:“人类有权在一种能够过尊严和福利的生活的环境中,享有自由、平等和充足的生活条件的基本权利,并且负有保护和改善这一代和将来的世世代代的环境的庄严责任.”良好环境是人类生存发展之基,保护环境是各国理应担当之责.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发展和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并首次勾勒了“建设美丽中国”的美好愿景.
2014-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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