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保护制度的完善
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等方面,对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作了具体的规定.1999年6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不良行为的预防和矫治以及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等也作出了具体规定.对于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我国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这是我国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基本指导思想.本文拟对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的改革与完善问题进行探讨,以期抛砖引玉.
2014-10-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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