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代理企业签发未经登记备案提单需担责
”案情”某境外买家伟柏公司向福建某工厂订购一批午餐包,并指定百利宏公司作为承运人进行运输.福建某工厂将订单货物又转卖给金华南公司,并由金华南公司安排出口运输.2010年12月4日,金华南公司委托闽建航公司办理货物出运的订舱事宜.2010年12月8日,闽建航公司向金华南公司发出账单,要求支付订舱费、单证费等,并称:“……我公司将在收到回单传真后签发提单.……”金华南公司将账单费用支付给闽建航公司后,闽建航公司作为百利宏公司在起运港的代理,代表百利宏公司签发了一式三份正本提单圆形印章,右下角提单签发处加盖印章“for and behalf Reality Logistics Limited百利宏物流有限公司”,然后将一式三份正本提单交付金华南公司.
2014-09-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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