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份额质押权成立的条件
案号 一审(2013)虎商初字第0522号”案情”2012年8月3日,苏州高新区通安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安小贷公司)与苏州成罡钢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罡公司)签订一份最高额借款合同,约定通安小贷公司向成罡公司提供300万元的授信.通安小贷公司随即向成罡公司发放了300万元借款.为保证该主合同的履行,通安小贷公司与苏州鑫澳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澳担保公司)签订一份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鑫澳担保公司为成罡公司上述债务在最高债权本金300万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014-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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