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房屋回购条款的性质和效力
房屋回购条款是房屋买卖交易中出现的一种合同约定,由于其并非我国现行立法中的法律概念,具体含义需要依据当事人的合同来确定;但大体是指房屋按揭贷款合同中购房人无力偿还银行贷款时,开发商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还款责任,并由开发商对买卖房屋进行回购的约定.司法实践中,对于房屋回购条款的性质存在不同认识,对其效力更有截然相反的判断:有效论者以合同自由原则为依据给予肯定,无效论者则以流质契约或违背物权法定原则加以否定.认识分歧除了理论见解不同之外,所遵循的法律方法不同也导致了不同的结论.本文先从理论上分析房屋回购条款的性质和效力,再结合司法实践中的一则案例,从法学方法论的角度分析房屋回购条款案件的具体法律适用,以期对同类案件的审理有所裨益.
2014-07-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7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