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说理的路径选择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要求:”增强法律文书说理性,推动公开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以党的文件方式对审判实务中的一项具体问题提出要求并不常见,凸显全社会对法院裁判文书说理和司法公开的需求和关切.要回应这种需求和关切,首先必须厘清说理与公开之间的关系,也即要回答说理是如何有助于公开以及公开条件下应如何说理的问题.在法学方法上,本文采苏力教授所倡语境论的进路,力求语境化地(设身处地地、历史地)理解一种相对长期存在的法律制度、规则的历史正当性和合理性.①
2014-07-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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