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型内幕信息复牌后未兑现的违法所得认定
”裁判要旨”对利好型内幕信息在复牌后兑现的,不论在复牌日还是复牌日之后抛售股票,均应以抛售后的实际获利认定为内幕交易的违法所得.如果复牌后没有抛售而是选择继续持股的,则应以复牌日收盘价计算账目获利认定为违法所得.□案号 一审:(2013)沪一中刑初字第51号 二审:(2013)沪高刑终字第95号”案情”2011年间,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证券研究所)配合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下简称德赛电池公司)筹划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融资项目.2012年1月15日,申万证券研究所亦为此成立龙腾项目工作组,时任该所企业客户中心负责人的王文芳任负责人.
2014-06-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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