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理解交强险的性质及立法目的
在审判实践中,有些保险公司在其承保交强险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第三人人身和财产损失时,往往以承保车辆的驾驶人无驾驶证、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或车辆的临时牌照过期等理由拒绝理赔.笔者认为,保险公司的这些抗辩不能成立,理由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014-04-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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