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技术标准FRAND专利许可使用费率的计算
2013年10月,广东高院二审维持了深圳中院对华为公司与IDC公司反垄断案件及专利许可使用费纠纷案件的判决,使得由标准组织设立的所谓公平、合理、无歧视许可原则(FRAND原则)终于通过司法判决给出了明确的解读.涉及技术标准的专利纠纷长久以来一直是美国及欧盟法院审理的热点及难点案件,其中关于标准组织FRAND原则如何确立其在司法审判中的法律效力、如何确定必要专利的市场支配地位,以及如何确定所谓的FRAND许可费率,各国法院始终都没有给出清晰的原则判断,特别是FRAND自身语言的模糊性和概括性难以在司法中直接适用,这导致FRAND许可成了“空洞的承诺”,没有法律约束力,进而导致涉及技术标准必要专利的竞争恶化,权利滥用越来越严重.
2014-04-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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