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作人员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
案号一审:(2010)通中刑二初字0005第号
[案情]
公诉机关: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刘宝春,原南京市经济委员会主任.
被告人:陈巧玲,被告人刘宝春之妻,原系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
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刘宝春、陈巧玲犯内幕交易罪提起公诉,认为被告人刘宝春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与被告人陈巧玲共谋,在价格敏感期内利用该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情节严重,两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内幕交易罪.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刘宝春是主犯,被告人陈巧玲是从犯.
2014-03-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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