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涉案财物的审理问题研究
一、引言
刑事案件涉案财物的审理问题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对该问题处理不当极易损害刑事司法的公信力.然而,对于这样一个重要的问题,在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之前,仅有刑法第六十四条、1996年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及若干条司法解释作了简单的规定.法律规定的不完善,导致司法实践中对该问题的处理较为混乱,一些法院的判决对涉案赃款、赃物没有处理或者处理不明确,造成在执行时对涉案赃款、赃物无法执行.2012年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增加了"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应当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作出处理"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刑诉法解释》)第十六章对此问题予以细化.根据上述规定,笔者对刑事案件涉案财物的审理问题作如下梳理,对其中的模糊问题进行分析,以期为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2014-04-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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