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抢劫的犯罪形态
案号 一审:(2012)永法刑初字第00577号
[案情]
公诉机关: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张洪峰、黎文.
2012年3月5日、3月16日,被告人张洪峰、黎文经共谋,先后在重庆市永川区石油路、胜利路实施抢劫,抢得财物共计价值2320元.2012年4月2日,当二人在重庆市永川区萱花路实施抢劫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审判]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张洪峰、黎文犯抢劫罪,向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4-01-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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