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报道歉的强制执行模式
案号 执行:(2013)沪二中执恢复第57号
[案情]
申请执行人:张盛.
被执行人:上海面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记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美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06年9月,申请人张盛开立"盛记一品锅贴店",店招上组合使用了"盛记"、"盛记一品"文字和图形组合图案,并将"盛记一品"文字作为锅贴品牌使用."盛记一品"锅贴的声誉逐步扩大,建立了"盛记一品"锅贴品牌连锁体系.截至2007年9月,陆续设立了吴江店、南京东路店、梅陇店、万达店,因口味独特,吴江店被上海电视台人气美食栏目评为"高人气锅贴".
2013-11-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6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