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抢救的情形不属于工伤保险认定中的事故
案号 一审:(2012)崇行初字第41号 二审:(2013)锡行终字第0015号
[案情]
原告:王光辉.
被告: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三人:无锡市第四人民医院.
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查明,王光辉系无锡市第四人民医院肿瘤外科医生、副主任医师.其主要工作内容为:在科主任的统筹安排下做好病人的管理工作,包括门诊、手术、查房、会诊、讨论以及指导下级医师开展具体工作.
2013-11-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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