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建设致营业客流减少不构成情势变更
■案号 一审:(2010)沙法民初字第6152号
[案情]
原告:重庆市商务集团饮食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务公司).
被告:重庆升伟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伟公司).
2006年11月10日,商务公司与升伟公司委托的重庆远略商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位于沙坪坝区升伟·新时空二期平街四层的房产出租给商务公司作餐饮经营使用,租赁期限自2007年6月15日至2015年6月14日,同时约定了逐年递增式租金及提供免费停车位等.2010年6月9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前述租赁房产所在的凤天路美食大道路段因凤天路立交工程进行了封闭施工.
2013-09-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7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