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便车式网页设计构成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案号 一审:(2011)渝中知民初字第3号
[案情]
原告:北京中德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德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铭艺(曾用名徐霞).
被告:重庆市第四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重庆四院).
中德公司是北京一家专业医疗美容机构,其法定代表人为徐霞,徐霞在毛发移植技术领域取得过一定成就并具有相应的知名度.2009年12月15日,重庆四院在其网站主页上发布标题为"cctv-2健康之路访谈毛发移植专家徐霞博士"的链接文章,点击进入后,页面内容显示有"2009年7月8日央视cctv-2健康之路访谈毛发移植专家徐霞博士……"的文章,在文章所在页面相近位置登载有重庆四院专家团队相关主任医师和主治医生的照片和介绍.在该页面底端显示有"温馨提示:以上是重庆市第四人民医院急救中心毛发种植研究中心专家的详细讲解,如需要了解更多信息可以与专家在线交流!"另外,重庆四院在其网站主页中间位置介绍了该院的基本情况,旁边即标题为"cctv-2健康之路采访徐霞博士"的视频文件.
2013-08-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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