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他人信用卡恶意透支的定性
案号 一审:(2012)静刑初字第242号
[案情]
公诉机关: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范自磊.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12月,刘续军向上海市交通银行申领太平洋双币信用卡一张.2008年2月,被告人范自磊向刘续军借用该信用卡,在明知没有还款能力的情况下,持该信用卡通过消费、提现等方式累计透支本金人民币2万余元.期间,交通银行多次通过电话、制发通知书等方式进行催讨,被告人范自磊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2012年3月25日,被告人范自磊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代上述事实,并退赔涉案全部赃款.
2013-08-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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