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人未能识别出伪造印鉴的支票而付款的责任承担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付款人未能识别出伪造印鉴的支票而付款的责任承担

引用
案号 一审:(2008)兰法民二初字第00052号 二审:(2009)新民一终字第160号 申请再审:(2011)民申字第774号 [案情] 原告(二审上诉人、申请再审人):内蒙古乾坤金银精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坤公司). 被告(二审上诉人、被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兰州市七里河区支行(以下简称农行七里河支行). 乾坤公司在西北地区开展黄金收购的经营业务过程中,与甘肃卡氏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卡玉龙进行黄金收购合作,从卡玉龙处进行黄金收购.2004年3月9日,乾坤公司在农行七里河支行开立了账户,户名为"内蒙古乾坤金银精炼股份有限公司西北黄金采购部"(以下简称西北采购部).该账户系乾坤公司在西北地区开展黄金收购业务设立的结算专户,并通过该账户及乾坤公司工作人员旭英开设在农行七里河支行的个人结算账户与卡玉龙进行黄金收购业务的结算.

2013-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35-40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人民司法

1002-4603

11-1602/D

2013,(10)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