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数、标准、期间:迟延履行期间利息计算的三个维度
[案情]
申请执行人:重庆乾坤典当公司(以下简称乾坤公司).
被执行人:张某某、李某某.
2008年7月31日,张某某、李某某以渝中区煤建新村1号名义层第2层建筑面积850.8平方米房屋作为抵押向乾坤公司申请办理典当业务,要求借款200万元,并作为甲方(出典人)与乙方(承典人)乾坤公司签订了典当合同(乾坤典2008第16号)及重庆市房地产抵押合同,并经相关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由申请人乾坤公司垫付了抵押登记费550元.典当合同对典当期限、息费、综合管理费、抵押登记费、法律服务费以及违约可能产生的滞纳金、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过户费等费用进行了约定.
2013-05-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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