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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银行交易明细推算的毒品数量不能作为判处死刑的唯一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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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2008年上半年,被告人林永仙结识了文文(在逃),并通过文文结识了张国群(已判刑).至2009年7月,文文、张国群分别通过银行账户汇给林永仙共计人民币81万余元用于购买毒品.林永仙收款后,以坐火车或客运汽车等方式,陆续将1760余克冰毒、100颗麻古、480余克K粉从福建省运输至浙江省衢州市,贩卖给文文、张国群.

2013-05-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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