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制度在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案件中的适用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诉讼时效制度在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案件中的适用

引用
案号 一审:(2010)大民初字第8466号二审:(2011)一中民终字第3423号 [案情] 原告:李月华. 被告:张雪. 第三人:北京金永鑫铸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永鑫公司). 2000年1月20日,金永鑫公司成立,注册资金108万元,股东为张德印(张雪之父)、李春会(张雪之母),张德印出资80万元,李春会出资28万元.2001年11月27日,李春会将其持有的股份以28万元全部转让给张德印.同日,金永鑫公司召开第二次股东会,参加入为张德印、李月华,决议内容:同意李月华加入股东会;同意股东之间转股,张德印出资246.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李月华出资61.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李月华为公司监事: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等.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第七条规定,股东享有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权利:第十五条规定,股东会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监事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第二十一条规定,监事有权检查公司财务、列席股东会会议.

2013-07-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89-91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人民司法

1002-4603

11-1602/D

2012,(2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