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转让QQ号码后又通过申诉途径取回构成盗窃罪
案号:一审:(2011)二七刑初字第201号 二审:(2011)郑刑二终字第251号
[案情]
2010年7月10日13时许,被告人吕亚金在郑州市二七区航海路与京广路交叉口汽车客运总站自称名叫杨宁宁,以4500元的价格将自己的QQ号码卖给被害人张培顺.2010年7月12日,吕亚金用办公室内的电脑,通过QQ网站申诉的手段将该QQ号码索回.公安机关接被害人报案后,于2010年7月27日将吕亚金抓获,后吕亚金退还赃款.
2013-07-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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