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权犯罪非法经营数额以及犯罪停止形态的认定
案号 一审:(2007)雨刑初字第378号 二审:(2007)长中刑二终字第0263号
[案情]
2005年初,被告人梁云开始联系某印务有限公司、某地下印刷厂印制盗版书籍.2005年4月至2006年4月间,梁云没有提供任何准印手续到胡某任法人代表的某印务有限公司印刷书籍,负责该业务的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符某在承印之前将印制盗版书的情况向胡某进行汇报,并征得胡某同意.尔后,该公司为梁云印刷了《工程造价与计划控制》、《现代物流概论》、《护理学基础》等书刊共计210100册,码样共计人民币(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7598800元.以上书籍由某印务有限公司按每个印张0.25元左右的价格负责印制装订并运至约定地点.
2013-07-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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