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消防验收合格而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效力
案号 一审:(2011)杭余良民初字第287号 二审:(2011)浙杭民终字第114号
[案情]
上诉人(原告):赵军辉.
被上诉人(被告):浙江现代商贸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公司).
原告赵军辉起诉称,2009年11月4日其与被告签订营业房租赁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由原告赵军辉承租被告2号市场1楼2-1-130、198、199号3间营业房,租赁期限一年,年租金36278元.该租赁合同约定原告赵军辉与被告现代公司另行签订营业房管理合同一份,管理合同约定,原告赵军辉另行支付被告现代公司消费者权益保证金5000元及综合费24100元.该合同约定被告现代公司负责市场的物业管理,包括公共水、电、消防、安全、卫生等设施的提供和服务.
2013-07-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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