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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主管部门对企业国有资产划转发生的纠纷不属于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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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一审:(2011)鼓商初字第38号 二审:(2011)宁商终字第674号 [案情] 原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以下简称长城公司). 被告:江苏省建筑材料供销总公司(以下简称建材公司). 被告:江苏中联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公司). 被告: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以下简称中江公司). 1998年1月6日,建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借款200万元.1998年5月15日,建材公司以经营困难,降低成本,减轻负担为由,向省建材办、建材工业总公司申请调整南京市下关区宝塔桥街道孙家洼79号仓库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效益好的单位,并要求该单位接收10名职工.

2013-07-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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