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犯罪主观故意的推定
案号 一审:(2011)遂中法刑二初字第69号 二审:(2011)粤高法刑二终字第184号复核审:(2011)刑核字第57号
案件事实
被告人石修洪,男,汉族,1974年10月25日出生于云南省大关县,大学文化,法语翻译.因涉嫌犯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于2010年8月3日被逮捕,现在押.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0年6月30日,被告人石修洪乘坐KQ886航班从广州白云机场口岸走无申报通道入境,未向海关申报任何物品.经海关工作人员检查,从其行李箱内查获用锡纸包裹的空心黑木两根,黑木内夹藏疑似象牙原牙两根,经鉴定为现代象象牙原牙切割段,总净重4.086千克;次日,海关工作人员又从其另一行李箱内查获藏匿于奶粉罐及水杯中的疑似象牙制品20件,奶粉罐中的象牙制品用锡纸包裹,经鉴定这些制品全部为现代象象牙制品,总净重0.865千克.
2013-07-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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