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的执行措施运用
案号 执行:(2009)芝执字第1251号
[案情]
申请执行人: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冰轮公司).
被执行人:赵斌(化名).
2003年7月,冰轮公司与赵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冰轮公司将位于前进路5号7000余平方米的房屋租赁给赵斌使用,租期3年.
赵斌承租房屋后,开办了西山旧货交易市场,将房屋转租给63名业户进行经营,却未按期向冰轮公司支付租金.2007年6月,冰轮公司起诉,要求解除与赵斌所签房屋租赁合同、支付拖欠租金.
2013-07-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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