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人应对个人独资企业经营转让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投资人应对个人独资企业经营转让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引用
【裁判要旨】交通事故发生后,个人独资企业转移肇事车辆所有权并进行企业经营转让的,原投资人对企业转让前的债务仍应承担清偿责任。在执行程序中,可裁定追加原投资人为被执行人。

个人独资企业、企业转让、清偿责任、债务承担、企业经营、投资人、车辆所有权、交通事故

D922.29(中国法律)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00-103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人民司法

1002-4603

11-1602/D

2011,(2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