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人应对个人独资企业经营转让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裁判要旨】交通事故发生后,个人独资企业转移肇事车辆所有权并进行企业经营转让的,原投资人对企业转让前的债务仍应承担清偿责任。在执行程序中,可裁定追加原投资人为被执行人。
个人独资企业、企业转让、清偿责任、债务承担、企业经营、投资人、车辆所有权、交通事故
D922.29(中国法律)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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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企业转让、清偿责任、债务承担、企业经营、投资人、车辆所有权、交通事故
D922.29(中国法律)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00-10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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