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留地流转纠纷不属人民法院主管范围
编者按:随着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改革的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也由此活跃起来,相关纠纷亦不断涌现。逐年递增的涉农纠纷尤其是群体性涉农纠纷。已是法院审判工作的一大难题,农地流转纠纷处理不好就具有群体纠纷爆发的潜在性。本期刊登两篇就农村土地流转纠纷处理的文章,供大家探讨和分析.以期对农村土地流转纠纷的化解与规范有所启发,从而进一步推进农村的改革和发展,使农民的权益最大限度地得到保护。
土地流转市场、群体纠纷、人民法院、自留地、农村市场经济、农村土地流转、主管、纠纷处理
D925.04(中国法律)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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