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中增设转租环节获取非法利益的定性
【裁判要旨】当前,国有企业为了加快现代化进程,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不断地在进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改革。在这个特殊历史时期,某些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以进行国企改革为幌子,实施损害国有企业利益的行为极具迷惑性和隐蔽性。我们必须透过现象,从主客观方面进行全面分析,才能看清行为的实质,进而作出判断。
国企改革、非法利益、转租、经济发展方式、国家工作人员、国有企业、现代化进程、市场经济
D924.33(中国法律)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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