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权属证书不再作为房屋登毒己行为的事实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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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权属证书不再作为房屋登毒己行为的事实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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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物权法施行以后,房屋登记簿成为房屋登记行为的表征形式和事实根据,房屋权属证书只能作为房屋权利的证明,不再能作为房屋登记行为的事实根据。起诉人针对房屋登记行为提起行政诉讼,但只提供房屋权属证书的,法院应以起诉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三)项规定的法定条件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行为、事实根据、行政诉讼法、表征形式、不予受理、法定条件、起诉人

D922.181(中国法律)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0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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