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在交强险中优先赔付
【案情】原告:苏州市宏伟门窗厂(以下简称宏伟门窗厂)。被告: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安诚财险苏州支公司)。2009年4月8日,宏伟门窗厂就其所有的苏EQ8071中型普通货车向安诚财险苏州支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险,
精神损害抚慰金、机动车交通事故、交强险、赔付、第三者责任险、责任强制保险、2009年、苏州市
D923.8(中国法律)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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