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八)”,修改了刑法第五十条,增加了一款作为第二款,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刑法修正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常务委员会、危险物质、人民法院、判处、故意杀人、犯罪情节、犯罪分子、性犯罪、刑法第、组织、抢劫
D914(法学各部门)
2011-12-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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