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关系与帮工、承揽等相似关系的界定及识别
”案情”上诉人(原审原告):韩某.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朱某、徐某.2007年12月23日,宜昌市鹰冠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冠公司)所购的整车建材(木芯板)到货,其法定代表人朱某雇用陈某的小型货车转运该批建材,井口头邀请在建材市场蹲点等候的装卸工人王某等4人将大货车上的建材卸下搬运到陈某的小货车上,韩某见状也随车去搬运.在此期间,韩某要求将小货车移动到更加靠近大货车的位置.车辆启动后,韩某由于没有扶稳而坠地致头部受伤.徐某与朱某系鹰冠公司的股东.
雇佣关系、相似关系、界定、建材市场、小货车、上诉人、有限公司、大货车、法定代表人、装卸工人、搬运、宜昌市、木芯板、转运、整车、原告、移动、位置、随车、受伤
D9(法律)
2012-07-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7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