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事故近因的确定
”案情”原告:叶明.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2009年7月2日,叶明向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保险期间自2009年7月8日起至2010年7月7日止.保险条款约定,保险期间内,保险机动车在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使用过程中,因碰撞、倾覆造成保险机动车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2009年11月2日,叶明驾驶保险车辆在吉林延边发生车辆侧覆,造成车辆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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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12-07-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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