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判后寄语”当免
@@ ”法官判后寄语”,是指法官为帮助当事人更好地理解裁判形成的理由,结合具体案件,于法理之外,在裁判书后运用社会伦理道德知识对当事人进行道德教育和感化的按语.目前,法官判后寄语在一些地方法院非常”流行”,尤其体现在疑难复杂的婚姻家庭类、人身侵权类、群体性案件中.虽然一些媒体认为法官判后寄语体现了情、理、法的融合,该做法把依法裁判与以德育人结合起来,反映了中华民族传统伦理道德和价值取向,可以使当事人同时受到法律和道德教育,在彰显司法的适度人文关怀的同时,可以拉近法院和当事人之间的距离,使判决易为当事人接受.但仔细思考,笔者认为这一新事物的合法性、合理性问题值得商榷.
当事人、法官、道德教育、传统伦理道德、裁判书、合理性问题、中华民族、以德育人、社会伦理、人文关怀、人身侵权、具体案件、价值取向、婚姻家庭、地方法院、道德知识、群体性、合法性、语体、司法
D926.2(中国法律)
2011-1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