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在珠海的探索与实践
@@ 一、试点基本情况2008年11月,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被确定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试点法院.我们首先开展了两个月的调研和论证工作,争取到了人大、妇联、公安等机构的支持,进而完善法院内部机制,设立反家庭暴力受理的窗口、成立反家庭暴力合议庭、制订<关于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程序规定>,于2009年1月正式开始试点工作.
安全保护、裁定、珠海市、实践、Practice、反家庭暴力、试点工作、区人民法院、内部机制、基本情况、程序规定、合议庭、广东省、香洲、机构、公安、妇联、窗口
D925(中国法律)
2011-1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