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股东会的通知应为实质意义通知
@@ ”裁判要旨” 根据公司法的立法精神,公司通知股东参加股东大会的通知,应为实质意义通知,而不能为仅走形式的程序性通知.公司因未经有效通知而召开股东大会所做出的决议,未能参会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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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9-02-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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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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