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失败时的责任承担问题研究
按照传统公司法理论,发起人是公司设立失败时的唯一而当然的责任承担主体,但笔者认为不能一概而论,不能否认设立中公司的责任主体地位,应视具体情形而确定.本文拟从设立中公司的法律地位以及其与发起人的关系入手,具体分析公司设立失败情况下设立中公司与发起人的责任承担问题,以期对我国设立中公司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
设立失败、责任承担、设立中、发起人、公司法理论、责任主体、公司制度、法律地位、承担主体、承担问题、关系
D9(法律)
2009-02-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7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