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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与滥用职权罪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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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要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擅自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自己没有谋取个人利益的,不应认定为挪用公款罪.其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当依照滥用职权罪定罪处罚.

挪用公款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谋取个人利益、滥用职权罪、重大损失、国家利益、定罪处罚、单位使用、行为、裁判

D9(法律)

2008-09-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5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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