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国有金融债权打包转让纠纷案件的调查报告
@@ 为化解国有银行多年来形成的巨额不良资产,防范金融风险,自1999年起国家设立了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达、华融、东方、长城),主要任务是从国有商业银行收购不良资产进行处置.数据表明,2002年以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称管理公司)对不良资产处置的方式主要是资产重组、委托代理处置、法律诉讼等.2002年以后,管理公司开始通过转让(出售)方式对不良债权进行打包批量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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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8-04-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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