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 《解释》的起草背景近年来,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的犯罪活动增势强劲,组织化、职业化特点凸现,社会危害性相当严重.2000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案件20余万件.到2006年,案件数量上升到66余万件,是6年前的3倍还多.盗抢机动车犯罪以团伙犯罪居多,有的团伙成员多达几十人、上百人,逐步向集团犯罪发展.以前,盗抢机动车犯罪主要发生在东南沿海发达地区,销赃地主要在中西部地区,现已蔓延至全国各地.
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盗抢机动车犯罪、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理解与适用、沿海发达地区、中西部地区、团伙犯罪、公安机关、犯罪活动、犯罪发展、组织化、职业化、危害性
D9(法律)
2008-04-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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