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理解与适用
@@ 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继2004年12月8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9号,以下简称2004年《解释》),大幅度降低知识产权犯罪刑事制裁门槛之后,2007年4月5日再次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7”6号,以下简称《解释(二)》),进一步加大了知识产权的刑事司法保护力度.现就《解释(二)》理解与适用的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市场经济秩序、刑事制裁、刑事司法、问题说明、社会主义、犯罪活动、保护力、维护、门槛、惩治
D9(法律)
2008-05-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