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收购中目标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司法保护
@@ 自公司股份能够交易以来,为各种目的收购上市公司的行为就一直存在和发展着.以消除竞争、扩大市场份额、形成规模效益为目的的称为横向收购,即发生于同行业竞争对手之间的收购;以加速生产流程、缩短生产周期、提升综合利润为目的的行为为纵向收购,即发生于上下游企业之间的收购;以实现多元化经营、通过投资进入其他行业和地域为目的的称为混合收购.①对跨国大企业来讲,横向收购受到反垄断法等的限制,而纵向收购则一般限于制造企业,所以,跨国大企业比较常用的是混合收购.
2007-08-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