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有权自主实施补充养老保险——评卢某诉某百货公司返还补充养老保险纠纷案
@@ 案 情1997年12月,江苏省南通市某百货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并一致通过了”建立职工补充养老保险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该办法对实行补充养老保险的原则(奖优罚劣、视贡献大小作不同处理)、发放范围和对象、计发办法、决策管理等作了详细的规定,并授权基金管理理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方案的修改调整提出建议”.
企业、自主实施、补充养老保险、百货公司、暂行办法、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管理、奖优罚劣、基金管理、南通市、理事会、江苏省、授权、对象、处理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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