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法上的利益平衡
@@ 2006年8月27日颁布的企业破产法对1986年破产法(试行)作了较大幅度的修订.破产法内容的调整变化,表明我国破产立法理念的转变——从侧重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到破产法上相关主体利益的平衡保护.如何应对立法理念的转变对破产司法实践产生的影响,法官如何在破产裁判中进行利益衡量,是本文所拟探讨的问题.
企业破产法、理念的转变、债权人利益、主体利益、司法实践、破产立法、平衡保护、利益衡量、对立法、修订、法官、裁判、颁布
F27;F83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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