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遗忘物的认定——评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诉韦国权盗窃案
@@ 案情2004年某日凌晨,被告人韦国权(系出租车司机)驾车途经某地,发现一辆白色凌志400型轿车停靠在机动车车道,四个车窗未关,车灯未熄,车中无人.约一小时后,韦国权再次路过此处,发现该车仍然停放原处,即潜入车中,又发现车钥匙未拔,且也无人对其干涉,便将车开走,藏匿于某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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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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