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审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独特作用
@@ 国家赔偿法第一条规定:”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该法开宗明义,明确了国家赔偿的职能为两大项:一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二是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一个保障,一个促进,保障与促进相辅相成,集中概括了我国国家赔偿法的精神实质,也充分表达出国家赔偿法的社会价值.
国家赔偿法、审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依法行使职权、国家机关、法的社会价值、组织、权利、精神实质、合法权益、公民、法人、职能、宪法、侵害、明义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