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也指出,农村人口多是中国的国情,只有发展好农村经济,建设好农民的家园,让农民过上宽裕的生活,才能保障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才能不断扩大内需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关,也应当责无旁贷地积极投身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进程之中.如何进一步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司法保障,已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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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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